干部監督科堅持問題導向、目標導向、結果導向,聚焦選人用人監督、日常管理監督、巡視巡察監督,以實際行動和成效補齊干部監督短板弱項,推動干部監督工作見行見效。
管住管好“關鍵少數”,帶動引領“絕大多數”。緊盯“關鍵人”,筑牢思想防線。把握“一把手”、年輕干部等監督重點,依托“12380平臺”、巡察督查、審計監督等,掌握領導干部執行任職回避、離任檢查、經濟責任審計以及違規插手干預重大事項等制度情況,形成監督負面清單,并列出重點人,完成經濟責任審計項目9個,對12名黨政領導干部進行審計,組織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填報及信息錄入,給予1名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的領導干部誡勉處理。緊盯“關鍵事”,提升管理質效。抓好省委巡視反饋涉及4方面問題整改,并逐一銷號。強化巡察整改監督,落實巡察整改日常監督暫行辦法要求,全面參與市委針對23個單位的巡察整改督促檢查和整改成效評估。開展全市干部“不擔當不作為”問題專項整治行動,重點圍繞經濟發展、雙招雙引、信訪維穩、重點工程建設、營商環境五大領域進行督查倒查,對存在“不擔當不作為”情形的干部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及組織處理3人。緊盯“關鍵點”,延伸監督觸角。瞄準日常監管盲區和短板漏洞,出臺《桐城市黨員干部“八小時以外”活動監督管理辦法(試行)》,拓寬監督范圍從“工作圈”延伸到“生活圈”“社交圈”。用好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,增加統計局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成員單位,將統計數據造假納入監督內容。
選任監督關口前移,主動發力“嚴字當頭”。強化任前把關。嚴格執行“凡提四必”,進一步落實《關于干部選拔任用前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的實施辦法》,在選拔任用、職級晉升前征求市紀委監委、市委政法委等部門的意見,完善“12380”工作流程,對選人用人類線索進行核查,確保無“帶病提拔、帶病上崗”情況。嚴格選任管理。預審市直單位、鎮、街道中層干部人事調整方案,對存在超職數配備、任職資格不符合等任用事項否決24人次,沒有發生新的“三超兩亂”“混編混崗”。加大檢查力度。結合十五屆市委巡察工作,對16個單位同步開展選人用人專項檢查,對發現的“堅持黨管干部原則”等6個檢查方面的問題整改情況嚴格審核把關,逐一督促對賬銷號,并對問題較多的單位開展“回頭看”。結合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,對全市各單位上一年度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了“一報告兩評議”,對排名靠后的單位“一單位一策”發出整改通知單,并對其主要負責同志進行提醒談話。
日常管理從嚴從細,構建監督立體格局。凝聚齊抓共管新合力。強化與紀委監委、公安、法院、檢察院等干部監督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的信息共享,召開聯席會議,調整“及時報”“季度總”的互通互聯方式,全面掌握班子運行情況及干部德才表現,動態更新干部監督負面信息庫。念好專項整治緊箍咒。進一步落實桐城市干部兼職、因私出國境、經商辦企業常態化梳理制度要求,全年開展因私出國(境)倒查、違規經商辦企業“清零”、違規掛證、“裸官”排查整治等專項整治行動6輪,修訂完善禁業范圍,集中排查全市黨員領導干部家屬經商辦企業行為。對違規辦企業、違規掛證、出國(境)審批不嚴格等相關責任人進行組織處理。壓實嚴管厚愛責任區。開展政務系統滿意科長評選工作,擇優評選6名政務系統優秀科長。運用日常收到的信訪舉報、年度考核等信息,對發現的問題防微杜漸,結合信訪舉報,抓實函詢、提醒談話等方法,在干部中起到了教育在先、警示在先、預防在先的作用。(李敏)